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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教育广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2018-01-04 08:31:00 | 来源:工程部 |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  浙中教育培训中心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造价约 25 万元,资金已落实,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2 招标范围:     公开                      
2.3 工程建设地点: 西市街111号           
2.4 供货期限:       45天                    
2.5电梯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电梯质量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知名品牌的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代理商维保B级或厂家须具备安装维保A级资质(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否则必须与有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安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或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电梯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人民币2亿元(或≥3000万美元)。
3.3电梯制造商在近三年(近三年指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任一年对主营业务年收入≥人民币30亿元(以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但代理商必须经符合上述条件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且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3.5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6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7 2016年3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8 2016年3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9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10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5、3.6、3.7、3.8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安装资质证书副本;(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证书(代理商或销售商只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复印件);(5)品牌销售授权书(代理商或销售商应提供);(6)安装项目负责人特种设备操作证或建造师注册证书;(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8)若为联合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的需提供该施工企业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9)第三方出具的电梯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原件核查);(10)本公告3.2-3.4条承诺书;
5、报名时间:   2018年 1 月 4日 至  1  月  10  日                     
6、报名地点:  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712室                          
招 标 人: 金华市浙中教育培训中心           
办公地址: 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   
联系电话: 0579-82721152  89105889
联 系 人: 金老师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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