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办公桌椅招标公告

发布:2017-11-16 08:54:00 | 来源:工程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金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就金华教育培训综合体办公桌椅等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ZJHY2017-ZFCG1113
  二、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为:办公桌椅、教师讲台、小圆桌、餐桌、班桌、班椅、沙发、茶几、文件柜等物品一批(详细的技术参数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2、所提供的产品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以下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地点: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大厦A座9楼。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参加报名,报名时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0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金华市李渔路金信大楼7楼)
  七、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上午0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金华市李渔路金信大楼7楼)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时间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纳下列账户内:
  单位名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013 5833 609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华市开发区支行
  说明:投标保证金交纳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代理机构财务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因上述原因造成保证金未交纳而影响投标情形,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李渔路金信大楼7楼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88899606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大厦A座9楼
  联系人:金果鑫
  联系电话:0579-82050671   传    真:0579-82396559
 

上一篇:浙中教育综合体培训项目合作公告(二)
下一篇:关于招聘2018年度幼儿教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