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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7-01-09 12:09:00 | 来源:办公室 | 

    金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金华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职能是多渠道筹集教育资金,协助公办学校建设;采用全资、控股或参股等方式投资举办民办学校;开展教育咨询、培训和教育技术开发;管理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教育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本次共招聘人员2名,其中综合部文秘岗位1名,幼儿园出纳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金华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文化素质好,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实践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
   2.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专业、学历、任职要求等见表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报名 
   1.报名。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6日(8:30—11:30,14:00-17:00)。
   2.地点。金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7楼),咨询电话:0579-82721153 ,联系人:邵女士。
   3.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后,符合应聘条件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综合职业素质能力和基本业务知识,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1.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基本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表述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则不予录用。
   六、考察、体检与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察再体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七、薪酬待遇
   按照公司薪酬制度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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