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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2017-03-27 14:12:00 | 来源:办公室 | 

各部门: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公司定于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三天;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原定于下周一(4月3日)召开的公司经营班子例会和经营业务例会分别改到4月5日(星期三)9:00和10:00召开。
  三、本周六(4月1日)下午下班前请各负责人及时上交双周计划。
  四、请各部门合理安排好相关工作,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应仔细检查水、电、门、窗,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和节能工作。
  五、放假期间,值班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有突发情况能通知到人。
  六、公司提倡低碳祭祖、文明扫墓,共建生态文明金华。
  七、各子公司可参照本通知结合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假期。
 
  综合部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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