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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新华书店幼儿园食堂设备和安装项目采购招标的公告

发布:2016-11-17 17:18:56 | 来源:幼教集团 | 

招 标 公 告
   经国资委批准,本公司就金华市新华书店幼儿园食堂设备和安装项目进行集中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商参加。
   一、采购总预算:本次采购总预算为65000元。
   二、招标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数量和要求详见《厨房设备招标清单及要求》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具有良好的信誉,且符合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四、领取标书的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18日17时前,到金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报名和领取标书(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七楼)。届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
   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陈述原因,并报金华市国资委备案。无合理原因或理由放弃投标的,将按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六、技术答疑:投标人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应于2016年11月18日17点之前已书面方式提交至招标方。
   联系人:杨老师 13905791387                 洪老师 15905894403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11月22日上午10∶00前递交,逾期不受理。
   八、开标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上午10∶00。
   九、投标方应于2016年11月22日上午10∶00前向采购方提供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投标单位根据我公司采购要求,提供实价。由我公司评标小组根据质量价格、信誉程度、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厂商。我公司无需向未中标厂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金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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